听金控讲述: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浏览次数:108 时间:2021/03/20 14:46:00
一个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司的发展是有多么的重要。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助力。所以下面由金控小编来为您介绍一下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减免税的三种基本形式
减免税有三种基本形式,分别是: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1、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基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及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
税率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率为内容的具体形式。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3、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额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过直接减少税额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有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征收以及另定减征额等。例如:在2019年上半年出台的政策中,公告2019年第4号就属于税额式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