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条件
浏览次数:140 时间:2021/01/05 16:30:02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之间以协议约定组成的企业,不少创业者愿意注册合伙企业,那么怎么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先满足这以下几个条件
1.合伙人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具备书面协议
合伙企业具有书面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要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协商决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分配的权利,合伙协议在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出资评估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需准备的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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